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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恢复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812

1.恢复申请书

2.申请方信息(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手续/员工证明工商相案劳务合同)。

3.全部的判决、裁定。

4.生效证明(法院提供)。

5.恢复理由

和解未履行需提供和解协议,车辆需要查封裁定送达回证、申请人确保能够找到车辆位置。不动产(确认首封首抵,未贴腾房公共需先派单腾房)。

产权证类房产

1.不动产查封抵押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宗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确认土地性质出让或划坡、土地用途、使用终止日期)

3.房本页或信息备案摘要或开发商购房合同或房管局出具的房展登记薄或房屋所有权存根或房屋产权信息表(确认房产规划用途)。

4.分户图(确认建成年份、所在楼层、总楼层)。

5.购房合同或赠与合同或继承材料等证明取得方式的材料。

6.房屋租赁合同(如有出租务必提供)


参考资料